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3号)、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49号)、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)和宜昌市环保局《关于限期办理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通知》,下列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环保部门提交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、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表和竣工验收申请文件,经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,符合审批要求,准予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。
西陵区5家:湖北省宜昌卫生学校(附属医院),宜昌市长江医院,宜昌市博爱中西医结合医院,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,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。
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6家:县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资丘镇、磨市镇、榔坪镇、龙舟坪镇、贺家坪镇、高家堰镇、渔峡口镇、都镇湾镇、大堰乡、鸭子口乡、火烧坪乡卫生院,青岗坪诊所,长阳县清江煤炭矿务局(职工医院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