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3月2日,在夷陵区三级干部会议上区环保局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09年度全区红旗单位。
2009年,夷陵区环保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,以争创满意机关和红旗单位为目标,坚持抓重点、攻难点、创特色,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;省、市重点考核万元GDP污染排放强度居全市先进位次,19项人居环境考核目标完成;完成环保固定资产投资2.4亿元;总投资5784万元的三斗坪污水、垃圾处理厂(场)项目建设进展顺利;农村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、生态村以及农村环保试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全面启动;环境监管全面加强,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,全年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255件。(袁艳) |